關于連州市開展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現役的退役士兵辦理社會保險接續(xù)工作的公告
來源: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fā)布時間:2019-05-10 15:26:01 字體大小: 大 中 小 瀏覽次數:-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解決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現將連州市開展部分退役士兵保險接續(xù)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適用對象
2019年1月21日《意見》實施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現役的退役士兵。
二、適用情形
2019年1月21日《意見》實施前出現基本養(yǎng)老和基本醫(yī)療保險未參保和斷繳問題。
三、領表時間及方式
自2019年5月13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可在廣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官網(http://dva.gd.gov.cn/)、“廣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微信公眾號下載《補繳社會保險個人申請辦理表》,A4紙雙面打印,或到連州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連州市文明路3號即往連州市總工會醫(yī)院方向路口)和各鎮(zhèn)(鄉(xiāng))退役軍人服務站領取。
四、受理申請時間、地點及單位
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認真梳理個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養(yǎng)老和基本醫(yī)療保險欠繳、斷繳情況,填寫《補繳社會保險個人申請辦理表》,帶齊申請所需材料,于2019年6月1日-12月31日期間到原安置單位或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提出補繳申請。
五、申請材料清單
1.入伍批準書或應征公民入伍政審表等入伍證明材料主件復印件(加蓋檔案保管單位印章);
2.退出現役登記表復印件(加蓋檔案保管單位印章);
3.身份證(查驗原件并交復印件);
4.《補繳社會保險個人申請辦理表》原件(1份);
5.相關繳費記錄。如在多個地區(qū)參保的,須提供多地繳費證明或個人賬戶查詢單等繳費記錄憑證;
6.屬于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特困人員的,須提供低保證或特困證復印件。
檔案由連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項材料。
六、市直單位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社保接續(xù)辦理指南
受理對象:2019年1月21日《意見》實施前,由連州市民政局辦理安置手續(xù)、市直單位(含駐中省直單位)接收安置的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現役的退役士兵。
領表方式及受理地點: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可在廣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官網(http://dva.gd.gov.cn/)、“廣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微信公眾號下載《補繳社會保險個人申請辦理表》,網上打印表格,也可到連州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連州市文明路3號即往連州市總工會醫(yī)院方向路口)社保接續(xù)辦理點和各鎮(zhèn)(鄉(xiāng))退役軍人服務站領取。受理地點:連州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
現場領表及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咨詢電話:0763-6627331
連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2019年5月10日